申报单位用企业账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搜索“深圳市建筑业企业申报省市国家级建筑业新技术、绿色施工、建设科技、绿色建筑等示范工程出具推荐意见(立项)”,点击“在线办理”,填写国家省市示范工程(项目)申请表并上传全部申报材料扫描件后提交。
主管部门受理、审批完成后在申报书“申报地区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意见及盖章。申报单位取得已盖章的申报材料后自行提交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开展立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