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工程建设
城建档案服务平台工程管理中非主体工程的工程著录单是否需要填写网格办建筑编码?
文章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15:05
字号:
【
大
中
小
】
分享到:
网格办建筑编码仅需在主体工程著录单填写,非主体工程的著录单无需填写。涉及面积增加、外立面改变和结构改造的维修改造工程、改扩建工程应填写本项目原建筑主体的网格办建筑编码。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
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
4403000005
咨询电话:
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
0755-83788218
|
执法投诉邮箱:
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
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