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市住房建设部门是全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起草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统筹和指导全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对既有建筑幕墙检测鉴定市场进行监管;
(四)统筹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根据《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市住房建设部门是全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起草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统筹和指导全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对既有建筑幕墙检测鉴定市场进行监管;
(四)统筹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