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22〕4号)内容,对于年设计处理建筑废弃物能力达到50万吨(含)以上、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并纳入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的综合利用企业,按照综合利用产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实际应用量及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证书上所列明的建筑废弃物含量,每综合利用1吨建筑废弃物资助20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22〕4号)内容,对于年设计处理建筑废弃物能力达到50万吨(含)以上、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并纳入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的综合利用企业,按照综合利用产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实际应用量及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证书上所列明的建筑废弃物含量,每综合利用1吨建筑废弃物资助20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