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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
文章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4-0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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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根据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常见问题》栏目,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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