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工程建设

《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在规划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支持措施?

       在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的指标传导和空间管控要求,落实《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前提下,可正向优化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一是可以减少规划商业类建筑面积,促进商业、办公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对于具备实施条件、未批规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允许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合理确定规划容积。

       三是合理配置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共利益用地和公共配套设施。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