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方责任主体的职责是:
建设单位应提供有限空间作业周边环境调查及水文地质相关资料,并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每周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
勘察单位应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对地质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及相关管道等情况予以说明和提示,建设单位及时委托专项检测。
设计单位应系统辨识工程中可能形成有限空间的区域,优化设计方案,消除或减少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在设计交底中明确有限空间结构的用途和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景进行辨识和标识,编制施工方案,配置安全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履行作业审批,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有监护”原则,组织监督检查与应急救援演练。
监理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巡视,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发现隐患应当要求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