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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地移动式操作平台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使用的移动式操作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铝合金塔式操作架

  1)平台宽度不小于750mm,高宽比不应大于2:1,面积不宜大于10㎡,高度不宜超过5000mm;

  2)移动式操作平台工作时轮子应制动可靠,应设有伸缩斜撑,防止倾覆;

  3)可调整平台工作高度,带刹车式脚轮,方便移动;

  4)2000mm及以上的高空作业应有安全稳固的操作平台,平台应安装安全牢固的防护栏杆和牢固的安全带挂设点;

  5)操作平台四周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布置登高扶梯,用于户内户外的高空作业;

  6)平台要有直爬梯及可开口式平台踏板;

  7)不得采用门式脚手架做为移动式操作平台。


图1 铝合金塔式操作架


  2 梯式操作平台

  1)施工现场使用的人字梯高度不得超高3000mm;

  2)人字梯使用时上部夹角应在35°~45°之间,并应设置可靠的拉撑装置;

  3)人字梯梯脚不得垫高或接长使用;

  4)不得两人或数人同时站在一个梯子上操作;

  5)不得在倾斜、湿滑、高低不平的地面或工作台上使用,不得将未张开的梯子斜靠在支撑物上使用;

  6)人字梯应采用轻质高强金属材料成品,顶部平台应设置安全围网,不得使用自制人字梯;

  7)不得使用单爬梯进行登高作业。

图2 梯式操作平台



  3  马凳

  1)现场使用马凳进行登高作业时,马凳高度不得超过1000mm;

  2)不得使用木质马凳;

  3)可折叠式金属式马凳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4不得使用马凳叠加进行登高作业。

图3 标准化马凳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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