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单位应在深圳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该项新技术或授权代理该项新技术的单位(国内或国外成果); (2)属于标准和技术规范中未涵盖的建筑节能五新; (3)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可靠,具备量产条件; (4)具备相关的产品标准、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