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与处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60号)已难以适应现行的管理要求。为此,我市对《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与处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60号)进行了修订,更名为《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4月29日颁布《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30号),于2020年7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