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 第51号)第五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