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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如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某些商业综合体),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而必须履行消防审验手续?

  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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