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第四十一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规定”的要求,此类工程无须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