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市监管的项目:1.项目建安工程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且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和建筑物最大跨度大于30米的所有社会投资建筑工程项目;2.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开工报告。
各区监管的项目:1.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城市更新项目、“市投区建”的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污水管网、地面坍塌隐患防治、地质灾害整治、危险边坡隐患防治、消防站及消防栓等领域的项目);2.项目建安工程投资额在3亿元以下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和建筑物最大跨度不大于30米的所有社会投资建筑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