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燃气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瓶装燃气的充装量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銏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瓶装燃气充装量不足的,可以向市、区住房建设局(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