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户不可自行改动燃气设施,若因装修需变动,应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并由供气单位安排专业人员施工。
2.燃气管道不宜穿过起居室(厅),不可私自将管道埋墙暗敷,不要将阀门、流量表、调压器等置于潮湿或密闭的空间。
3.户内燃气管道上不能悬挂杂物,以防连接处松脱。
4.燃气专用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不可穿墙越室;要定期检查,发现胶管老化龟裂的应及时更换;胶管连接处应使用喉码锁紧;推荐使用燃气用不锈钢波纹管。
5.如遇供气突然中断,应将燃具开关、灶前旋塞阀关闭,直至接到正常供气通知,方可恢复使用。
6.日常维护时可用涂抹肥皂水的方法查漏,切不可用明火检查是否泄漏 。
7.管道气和瓶装气不能混合使用,对已开通管道天然气的客户,我司将不再供应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内禁止使用瓶装气。
8.选用天然气灶具时,必须有熄火保护装置,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有资质的燃气器具,严禁使用无检测合格标识、国家明令淘汰或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天然气灶具。
9.燃气表后(含燃气表)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客户负责维护和更新。供气单位定期入户检查,客户应配合做好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