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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已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自行管理日常维修金的,应当按照业主决策、核算到户、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要求,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对日常维修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确保日常金维修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