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建设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我局在微信公众号认证开设“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作为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平台展示物业项目情况、在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支部等信息。同时,业主关注“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公众账户后,可通过业主身份绑定模块关联业主手机微信(已加密处理),实时了解本小区项目信息,评价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线上实际参与小区管理。此平台最大限度的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也请广大业主积极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