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人士: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城建档案利用,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利用规定》。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利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0月29日18:00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D座二楼城建档案查询窗口(邮政编码: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luhb@zj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利用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利用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