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提升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三次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在此前多轮意见征询的基础上,经充分研究并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1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j.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09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anfang@zjj.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