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行为,提高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制定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深建规﹝2015﹞5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将满。
为针对性地改进《办法》在实施中存在的不足,经过前期调研、座谈和广泛征求意见,现起草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5月13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首页“互动交流”的“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35室(邮政编码:5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zcost_xxb@zj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修订稿)
2.关于修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的说明
3.《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修订内容对照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