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等文件精神,与《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衔接,进一步明确相关标准要求,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公共住房收购行为,我局组织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市公共住房收购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1年1月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一)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首页“互动交流”的“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nheng@zj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公共住房收购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公共住房收购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