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结合我市实际需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20〕15号)进行了修订。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月20日18:00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我局门户网站(http://zjj.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18室(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lptb@zj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