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三批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2011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三批计划》一览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
1 | 南山 | 沙河街道 | 南山区沙河街道珠江均安更新单元 | 深圳市珠江均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14758 | ①拟更新主导功能为工业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3000㎡。 ③按照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 |
2 | 宝安 | 新安街道 | 宝安区新安街道25区更新单元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2489 | ①拟更新主导功能为商业、居住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31600㎡。 |
3 | 宝安 | 民治街道 | 宝安区民治街道威华工业区更新单元 | 深圳市宝安威华实业有限公司 | 26342 | ①拟更新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3400㎡。 |
4 | 宝安 | 西乡街道 | 宝安区西乡街道河西工业区更新单元 | 深圳市河西股份合作公司 | 69590 | ①拟更新主导功能为商业、商业办公和服务业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小于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的15%。 |
5 | 宝安 | 西乡街道 | 宝安区西乡街道鹤州工业区更新单元 | 深圳市鹤州股份合作公司 | 43242 | ①拟更新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办公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7400㎡。 |
6 | 宝安 | 沙井街道 | 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更新单元 | 金达塑胶五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 69477 | ①拟更新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功能; |
7 | 宝安 | 石岩街道 | 宝安区石岩街道石岩冠利园更新单元 | 深圳冠利达实业有限公司 | 61009 | ①拟更新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小于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的15%。 |
8 | 宝安 | 大浪街道 | 宝安区大浪街道安宏基工业区更新单元 | 深圳市安宏基实业有限公司 | 32192 | ①拟更新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小于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的15%。 |
9 | 宝安 | 龙华街道 | 宝安区龙华街道锦丰厂片区更新单元 | 深圳市龙华街道投资管理公司 | 44999 | ①拟更新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21700㎡。 |
10 | 龙岗 | 龙城街道 | 龙岗区龙城街道鸿基工业区更新单元 |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386 | ①拟更新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办公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5900㎡。 |
11 | 光明区 | 公明街道 | 光明区公明街道秋硕片区更新单元 | 深圳市秋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0311 | ①拟更新主导功能为工业研发、商业、居住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11700㎡。 |
备注: 1. 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更新单元规划审批通过后,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2.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在更新单元规划编制阶段应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所称“公共利益项目用地”应由实施主体完成拆迁后移交给政府。 5.本表格中的“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6.城市更新单元的拆迁重建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7.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
《2011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三批计划》范围图
01南山区沙河街道珠江均安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02宝安区新安街道25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03宝安区民治街道威华工业区申报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04宝安区西乡街道河西工业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05宝安区西乡街道鹤州工业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06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07宝安区石岩街道石岩冠利园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08宝安区大浪街道安宏基工业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09宝安区龙华街道锦丰厂片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10龙岗区龙城街道鸿基工业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11光明区公明街道秋硕片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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