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2021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经市政府七届1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修改完善并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印发。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