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

  一、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住建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统筹推进惠民生、提质量、保安全、促稳定、严监管、强市政,不折不扣抓落实,凝神聚力干事业,圆满完成7项市委重点工作、12项市政府重点工作、8项市政府民生实事及各项工作,住房和建设事业迈出了新步伐、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共享发展,住房工作打开新局面

  全年新开工及筹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10.2万套、竣工(含基本建成)4.1万套、供应4.6万套,分别是年度计划的128%、217%和103%,建设供应数量均创历年新高。供应的住房中,包括公共租赁住房3.4万套、安居型商品房2599套、拆迁安置房4119套、其他5368套。市住房保障署租售服务部荣获“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一是启动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住房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起草住房制度改革“1+N”文件,制定面向2035年的住房供应和保障计划,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配套文件起草修订。

  二是构建多渠道筹集建设新格局。坚持“解放思想、不等不靠、立足存量、拓宽渠道”,通过新供应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配建、产业园区配建、棚户区改造、地铁车辆段上盖配建、城中村综合整治等15种途径,千方百计推进住房的建设筹集。制定未来三年建设计划,做到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制定《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发布人才住房户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开展户型研究设计竞赛,提升住房规划建设品质。

  三是棚户区改造攻坚破冰。起草《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打造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双轮驱动的城市旧改模式。新开工棚改安置住房8062套。鹿丹村改造工程建成入伙。罗湖区“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正式开工,宝安区38区和39区、南山区建工村完成房屋拆除,福田区华富村、光明区红坳村搬迁签约率超过99%。

  四是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以“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为目标,牵头建设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并实现上线试运行,涵盖了“交易、服务、监管”三大板块,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实现阳光租房、智慧租房。截至2017年底,筹集上线各类房源约3万套。

  五是公积金服务优化提升。新增开户单位3.7万户、开户个人144.6万人、归集资金566.9亿元、发放贷款181.7亿,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250%、181%、142%和121%。进一步提高租房和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比例。率先将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多证合一”,实现缴存单位登记与商事登记“一站式”办理。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进入高品质时代

  2017年建筑业增加值达596.5亿元,增长5.1%。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要求,出台《关于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打造城市建设精品的若干措施》(质量提升24条),推进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效能管理。3个项目获国家鲁班奖,5个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奖,2个项目获国家技术发明奖,3个项目获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占全国总数1/3)。中建钢构陆建新同志获评“南粤工匠”称号。

  一是加快打造“深圳建造”品牌。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标准引领、设计提升等“十项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设计龙头作用,开展施工图质量抽查,强化设计质量管理。举办勘察设计百家讲坛、“2017粤港澳大湾区工程设计论坛暨第五届建筑设计国际论坛”等活动,进一步繁荣设计创作。

  二是“绿色先锋”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12个、建筑面积1976万平方米,累计达7320万平方米,规模稳居全国前列。顺利通过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验收,被住建部认定为首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新增装配式建筑600万平方米,累计突破1000万平方米,被住建部认定为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8家深圳企业入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

  三是建设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加强建科委建设,组建了建筑、结构等11个专业委员会,两院院士达16名,为工程建设提供了高质量的决策咨询。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新发布技术标准规范19部,创历年之最,累计达87部。加大BIM技术应用推广,举办系列应用观摩、培训和交流会。20个工程项目获评省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加快推进“金建工程”,持续完善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质量安全智能监管等平台。

  四是建筑市场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开展工程质量担保和保险试点。在前海试点香港工程建设模式和第三方巡查。在光明长圳项目采用EPC项目管理模式,实行大标段招标,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实施招标项目后评估工作。国家电子招投标创新试点城市建设通过验收,率先在全国实行网上开标、网上入围。在招投标中创新应用BIM技术、大数据技术两个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并入选省住建厅2017年全省十大科技工作典型案例。承接12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

  (三)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理念,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老旧房屋安全和违法建筑质量安全等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3%和19%。

  一是铁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印发《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若干措施(试行)》(“铁十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像抓“酒驾”一样抓安全生产,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十项标准和十项禁令等标准规范,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2017年9月底至年底,以出台“铁十条”为契机,开展“百日亮剑行动”,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执法检查排名靠前、靠后及发生事故的工地分别挂牌,并在媒体上进行通报,产生了极大的示范和警示效应。

  二是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及预防高坠、深基坑等20个专项行动,全力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对各区安全生产进行挂牌督办。全力做好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实现零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做到了不出事、不添乱。开展地铁安保区内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地下设施设备安全。全年出动检查人数6.1万余人次,排查整治隐患4万余项,发出红色警示138份、责令停工文书936份、责令整改文书7058份、省动态扣分文书4602份,作出行政处罚739宗,罚款金额1959万元,处罚数量和罚款金额均居全省首位。

  三是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起草《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发布《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等3项地方技术标准。加快安全排查信息系统建设,首次完成全市59万多栋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初步建成房屋结构安全电子化档案。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原则,对已鉴定确定为C级、D级的96处危险房屋基本完成清空或拆除。

  四是保持泥头车安全管理高压态势。全面加大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力度,联合开展19次“全市统一执法日”行动,查处泥头车和罐式车违法行为1.6万宗、运输企业554家,查处施工企业、搅拌站、受纳场203个。发布《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完善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推广方案,积极推广新型泥头车。

  五是开展施工围挡改造提升。以国际一流城市为标杆,按照“安全、绿色、美观、实用”的原则,制定《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图集(试行)》,对全市971个项目、380公里的施工围挡进行改造提升。

  (四)坚持协调发展,着力打造城市“里子”工程

  坚持地上地下统筹,“面子”“里子”并重,从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燃气管道改造、综合管廊建设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面向未来的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城市功能。

  一是加强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出台《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通过综合利用、受纳填埋、围填海、海上外运等多种途径,促进建筑废弃物排放与处置平衡。建成7个固定场站综合利用项目,年设计处理能力达700万吨,全年处理建筑废弃物超过596万吨。出台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实行房屋拆除、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清运一体化管理,并在南山区建工村和罗湖区棚改项目开展试点,推广使用罗湖区棚改再生骨料33万吨。加快推进8处受纳场、9处临时装船点建设。

  二是燃气管网建设提质提速。新建市政中压燃气管道130公里,超额完成110公里年度任务,燃气管网覆盖率由73.7%提高至76.8%。完成老旧钢质燃气管道更新改造250公里。推进老旧住宅、城中村燃气管道改造工作,新增管道气居民用户14.1万户,总量达187万户。启动《深圳市燃气条例》修订工作。开展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查处19起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事故,事故数量下降30%。

  三是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填补多项空白。新开工空港二期、梅观高速等项目30公里。制定2016-2030年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发布施行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率先在全国明确地下空间物权,以立法方式保障综合管廊建设。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程等,填补多项技术标准空白。

  (五)坚持创新治理,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指示精神,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着力推进物业管理、清欠保支、信访、维稳、综治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全面启动《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理顺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多方关系。探索推进物业小区基层党建工作。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发布实施6个物业管理标准。强力推进日常物业维修金归集工作,完成2456个小区归集,应归集比例达84%。全市维修金专户资金总额累计达156亿元,增值综合年利率居国内领先地位。

  二是欠薪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全面推行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制管理,上线运行“两制”管理平台,对1312个项目初步实现实时动态监管,累计实名登记从业人员11.6万人。组织开展“清欠保支”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拖欠工资8000余万元、工程款2600余万元。建立拖欠工资企业和责任人员“黑名单”公示制度,113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三是做好信访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理群众信访咨询1.6万件,接待来访群众686批次,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市长专线)来电办结率达100%。开展“局领导接访日”等活动,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5件、政协提案62件,分别占全市总件数的10.7%和11.5%,在政协2017年度提案办理单位绩效考核中,获得100分的满分成绩。

  (六)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打造一支过硬的住建队伍

  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团结开拓、务实专业、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为住房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盛况,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以“迎接发展新时代,开启住建新征程”为主题,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举行住建系统主题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住建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支部结对共建、查履职不足等活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完成局机关党委纪委换届工作。认真做好市委第四巡察组迎检工作。

  三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全局人事及机构职能设置,整合设置房屋安全管理处、勘察设计与建筑业发展处,在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加挂住房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的牌子。选调15名公务员,完成6批次27名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做好对口援疆和对口帮扶河源、汕尾工作,与广西百色、河池住建部门签订结对帮扶框架协议。

  四是加强依法行政和内部管理。加快立法步伐,提请修改地方法规3部、政府规章5项,发布规范性文件14件。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升预算执行均衡性和完成率。开展内部审计,强化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监督。严格控制一般行政开支和“三公经费”支出,在保证资金安全、财务管理规范的前提下,更有力保障住房建设事业各项民生支出。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特区住房和建设领域的改革创新始终走在前列、引领全国。改革开放初期,深圳在建设领域率先冲破计划经济的体制和观念束缚,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如工程搞招标,施工搞监理,土地搞拍卖,设计搞评选,开放建筑市场,放开建材价格等等。蛇口工业区的建设者们大胆提出了“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国贸大厦以“三天一层楼”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1988年,年轻的经济特区率先启动“第一次房改”,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资源短缺的困局,为全国房改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物业管理制度从这里发源,发展壮大,走向全国。敢闯敢拼、敢为人先,已经成为特区住建人可贵的精神特质与使命担当。

  经过38年的奋进与拼搏,当前深圳住房和建设事业正处于滚石上山、高位过坎的重要时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下,特区住房建设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挑战:

  ——对标特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的目标,还存在不少差距。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还不够快,建筑业大而不强,现代化程度不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待增强;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强,缺乏类似华为、腾讯的龙头领军企业;“十三五”期间建设筹集40万套和供应35万套的目标任务面临较大挑战,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还任重道远。

  ——对标新时代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城市建筑不够美观,设计质量有待提升,建筑精品和地标建筑还不多;工程建设标准不高,技术规范不完善,质量通病时有发生,质量治理体系不完善;建设科技创新应用还不充分,“智慧住建”顶层设计滞后,建设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建设队伍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对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存在不少差距。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还不够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住房保障率偏低,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缺口较大,中低收入、“夹心层”等群体住房问题有待系统性解决。

  ——对标打造美丽中国的深圳样本的目标,还存在不少差距。高污染、高耗能的传统建设模式尚未完全改变,施工全过程管理有待进一步推广应用;扬尘、噪音等施工扰民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文明施工水平有待提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还不强,受纳场地规划建设落地难度大;城中村“脏乱差”问题突出,物业管理未能做到全覆盖,管道天然气普及工作还需再提速。

  ——对标思想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队伍建设目标,还存在不少差距。从全市大局和更高层面谋划工作、主动作为还不够,格局站位还不够高;在住房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有待加强,尚未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近年来系统内专业干部流失较严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青黄不接”的现象。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新使命需要大担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明确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的目标任务,强调要做到“五个率先”、抓好“九大战略任务”。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进十大重点工作,努力在新时代走在最前列、在新征程勇当尖兵。住房和建设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往前推进,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为特区勇当“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尖兵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勇当改革创新尖兵,坚定不移把改革进行到底,继续以敢闯敢拼、敢为人先的改革锐气,敢于破冰、善于破题,在住房和建设领域推出更多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改革新举措,特别是在住房制度改革、建筑市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特区住房建设事业全过程领跑、走在最前列。

  ——勇当高质量发展尖兵,全面对标一流湾区城市,弘扬“设计之都”文化,建设更多的地标建筑和精品建筑,加快打造“深圳建造”品牌。以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智慧住建”建设,向科技要生产力和高质量。做强做优做大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打造建设工程领域的华为、腾讯,引领带动提升全市建造品质。

  ——勇当民生保障尖兵,怀着满腔的热情为人民服务,把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高质高效推进安居工程的建设、分配、管理等工作,推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和运营好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让市民阳光租房、智慧租房,让市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勇当绿色发展尖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持续打造“绿色先锋”城市。在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上下功夫,在美化亮化城市环境上见实效,强化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施工围挡改造提升,以更加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

  三、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市“两会”、市政府六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质量提升年”的部署,深入推进住房和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全力以赴推进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稳步提升城市建设质量水平,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和城市管理治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特区在新时代走在最前列、在新征程勇当尖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促改革,推动住房和建设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一是加快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工作涉及到全市老百姓,千家万户都非常关注。要加快出台“1+N”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着力破解中低收入群体、“夹心层”和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新市民住房困难。继续强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深圳实体经济发展。探索建立租房券制度和人才住房先租后买、以租抵购制度。

  二是探索推进住房公积金改革。推进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试点工作,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政策性住宅金融支持制度。支持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三是深化建筑市场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勘察设计行业及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在建筑工务署等单位及各区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开展委托方式、计费模式及制度建设探索。启动招投标条例修订,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规范基层小散招标,健全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加强招投标后评估工作。推进劳务用工管理模式改革,实现从业人员实时动态监管。

  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以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为方向的资质资格管理改革。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改革试点,推动重点片区、重大项目快速开工落地。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建立完善诚信申报及事后抽查制度。

  五是推进建设管理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建设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更好发挥建筑工务署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人才安居集团在人才住房建设筹集中的主力军作用,城市公共安全研究院在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支撑作用,住房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住房研究会、房地产研究中心等研究咨询机构的智囊团作用,各类行业协会的自律协调沟通作用,形成共同推进住房和建设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着力提质量,加快打造更多城市建设精品

  一是提升建设工程品质。认真落实质量提升24条,努力打造跟深圳城市地位相匹配的高品质建筑精品。召开全市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动高质量建设发展工作。出台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励办法。加大国际招标力度,引进国际顶尖设计团队,提升公共建筑品质和品位。强化重点领域工程标准体系建设,打造工程建设领域的“深圳标准”。编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指南,出台《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建筑材料和安全设施设备监督抽检。

  二是推进“智慧住建”建设。抓住智慧城市建设机遇,高起点高标准系统化推进“智慧住建”建设,推动实现“科技让城市更美好”。开展光明长圳项目智慧城市应用试点建设,探索智慧住建应用体系。启动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升级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搭建建设工程协同审批平台,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建筑业实名制与分账制管理系统、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出台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加快功能迭代完善,增加租赁备案、积分入户等公共服务功能,努力吸纳更多社会房源,实现便民、利民、安全、可靠的目标。

  三是强化建设科技引领。进一步发挥建科委及各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强建设科技创新及标准体系支撑。加大建筑业“十项新技术”推广力度,在公共工程中率先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推动建筑产业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出台大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加大BIM技术的应用推广。落实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大实训基地建设力度,组织开展培训观摩活动,全年新增装配式建筑300万平方米。参与中国工程院与我市联合举办的2018年中国工程管理论坛。继续办好高交会建设科技与绿色建筑专题展。

  四是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健全施工质量责任体系,在政府工程项目中,鼓励综合管理能力较强的建设单位积极推行EPC总承包及工程领域咨询管理模式。改进施工图审查模式,强化设计质量管理。实施“行业、市场、现场”三场联动,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企业动态核查力度,强化市场准入和清出。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制订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打造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深化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完善拖欠工资企业和责任人员“黑名单”公示制度。

  (三)着力惠民生,让住房和建设工作更有温度

  一是全力以赴推进住房筹集建设。进一步发挥各区的主体作用和人才安居集团的主力军作用,更好调动各单位积极性和主动性,履行共同的职责,承受共同的压力,迎接共同的挑战,感受共同的荣耀。加快推进15种建设筹集途径落地,出台2018-2020年开工及筹集任务分解方案,全年开工及筹集8万套、供应4.6万套。推进光明长圳、坪山竹坑等重点项目建设。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为契机,推动建立都市圈城际住房合作机制。探索采用TOD模式,在轨道交通沿线筹建大型安居社区,争取今年启动一批项目。出台《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福田区华富村等一批老旧住宅区重建,全年开工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超过7600套。

  二是加强住房分配与管理工作。妥善处理轮候库家庭住房需求,实现新旧住房政策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有序开展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工作。完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着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后续监管力度,提高现场抽查比例,加大对转租、转借、空置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持续完善物业管理。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出台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理顺各方关系。以城中村综合整治为契机,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推进智慧物业建设,建立物业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维修金专户银行招标工作,继续抓好日常维修金缴交和首期维修金收缴工作。

  (四)着力强基础,实现城市更可持续发展

  一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落实“铁十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坚持“控大风险、排大隐患、防大事故”,开展重大风险源防控专项整治。建立质量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和高支模、深基坑实时监测系统,实现由“人防”到“技防”的转变。出台《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完善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有序开展危险房屋分类治理。

  二是大力推进燃气管网建设。结合“城中村”综合整治行动,加快管道燃气进村入户,确保全年新增管道燃气用户13万户,新建燃气管道100公里。规范瓶装气市场管理,全面推行瓶装燃气流转系统电子标签,实现瓶装燃气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加强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加大教育培训、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安全运行。

  三是加快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强力推进已开工的46公里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力争2018年底前开工沙河东等约18公里项目。加快坪地电缆建设综合管廊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各区出台详细规划,指导综合管廊项目工程实践。联合制定管廊运营补贴相关政策,组织编制运营应急预案。以新一轮轨道建设为契机,推进轨道交通与管廊项目共建。

  (五)着力优环境,展现一流湾区大都市的美丽形象

  一是打造更高品质绿色之城。全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修订工作,完善绿色建筑设计、验收和评价规范。培育绿色节能改造服务市场,扩大绿色建筑产业集群。加强公共建筑能耗数据监测平台建设,强化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数据发掘和应用。

  二是高标准推进安全文明施工和围挡改造提升。出台《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推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切实减少施工扰民,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推进裸露工地复绿。督促新建项目严格按照标准图集设置施工围挡,将施工围挡打造成城市的一道美丽风景线。

  三是加强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推动实现建筑废弃物处置资源化、排放减量化、管理规范化。推行建筑废弃物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协调落实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用地,推进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和工程弃土综合利用试点,实现综合利用年设计处理能力达750万吨,综合处理量达580万吨。统筹推进新选址受纳场建设,力争全年新增受纳库容约3000万方。加快弃土外运临时装船点建设,将海上外运处置能力提升至每年3000万方以上。引导围填海工程最大限量受纳弃土。加强与周边城市合作沟通,研究促进跨区域土方平衡。进一步规范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确保安全运营。

  (六)着力强队伍,不断夯实住房和建设事业发展根基

  一是全力以赴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配合做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工作。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抓好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继续用好谈心谈话和提醒、诫勉等手段,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三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增强干部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强化担当精神。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重点防范资质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监管、工程监督、保障房租售、基层审批执法等六个方面重点廉政风险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等,切实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

  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组织生活纪律,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