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住房保障
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7647套,完成年度开工任务117%,其中市本级实际开工5653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61%;竣工21251套,完成年度竣工任务141%,其中市本级竣工11369套,完成目标任务的210%;供应21417套,完成年度供应任务 119%。顺利出台并平稳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政策,化解了涉及12000户经适房家庭的重大信访隐患。组织各区启动历史遗留住房租售工作,共租售约2000套住房。轮候申请审核模式持续优化,在册轮候人总数达8.7万余户。完成龙海家园、和悦居等3个项目约24484.61平方米配套商业项目的公开竞价整体招租。
(二)人才安居
发布《深圳市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遴选条件及名录(2015年)》,纳入重点企事业单位共6431家。面向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南方科技大学等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6086套,定向配售安居型商品房1826套;圆满完成了原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发放的收尾工作,完成4批次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受理和发放工作,市区两级共发放人才补贴约4.8亿元,其中市本级约3.97亿元。在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项目中实行领军人才“单独排序、优先选房”的配售规则,截至2015年12月31日,52户领军人才提交了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其中45户领军人才已成功选房。
(三)住房公积金
新增开户单位30623户,新增开户个人130.94万人,新增归集资金380.73亿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278.39%、119.04%和102.9%;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469.15万笔,提取金额约204.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84%和25.92%;发放公积金贷款246.12亿元,完成计划的189.32%,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达52.91%,相比2014年底提高了16.92个百分点,2015年当年个贷率达122.20%,共释放结余资金39.15亿元。
(四)工程质量安全
全年工程质量基本可控,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目前在建项目737项,质量安全形势基本稳定。组织开展各类质量安全专项检查48次,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巡查抽检和监督抽检,不断加强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测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泥头车“全市统一执法日”行动20次,对全市141个在建土石方外运工程累计开展检查876项次,共发放责令整改停工通知书112份,对184家企业及责任人进行了红、黄色警示。积极处理急难险重任务,妥善处理南华村房屋安全问题,化解汉京金融中心工地引发的纠纷。高新西产业配套保障房工程等4个项目获得鲁班奖,广深港客运专线广深段工程等6个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
(五)建筑市场管理
全市建设工程招标和直接发包项目共计3865项,总造价1658.24亿元,比去年增长6.43%,完成各类招标项目3047个,同比增长26.80%,中标金额共计约1196.641亿元,同比增长69.02%,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管共节约国有资金约241亿元。发布实施《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完成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和验收,实现了电子招标投标覆盖率100%。主动跟踪服务香港中文大学一期项目、深圳地铁6、10号线、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等重大民生项目招标。积极解决劳资纠纷案件500宗,涉及人员约1210人次,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率先制定询价采购办法、首创询价采购平台,共完成各类造价审核75项,审减造价46595万元,审减率4.73%。完成爱心家园等6个保障房项目相关造价审核工作。
(六)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继续稳居全国前列。新增节能建筑面积超过1993万平方米;新增绿色评价标识项目112个,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137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建筑应用面积规模超过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装机容量46.8兆瓦。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由5个增加至6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能力由520万吨提升至620万吨,全年共处理建筑废弃物约500万吨。新增6个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和1个示范项目,华阳国际成为全国首家被授予“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设计型企业。
(七)物业管理
新增100个绿色物业管理试点项目,累计达345个项目开展绿色物业管理试点;新增80个“智慧社区”试点项目,累计达162个项目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配合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工作,在停车场内配合建设了1万6千多个充电设施。会同市民政局、罗湖区政府等选取罗湖区3个小区开展业主大会法人登记试点。在福田区天然居小区运行全国第一个官方性质的市级物业管理微信服务平台。确定桃源居等10个小区作为业主自管维修资金试点小区。
(八)燃气供应和保障
新建燃气管道165.5公里,其中原特区外完成140公里,完成率150.5%,管网覆盖率达到72.5%,比2014年提升了5个百分点。新增管道天然气用户12万户,其中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4.4万户。组织了2次安全大检查,共出去检查人员210人次,检查燃气场站49个,发现安全隐患85个,下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全年累计排查出天然气高压管线安全隐患25项,其中,较大安全隐患23项,一般隐患2项,已完成整改21项,整改率84%。关停清水河、东角头的4家燃气储配站,彻底消除城市风险隐患。
(九)简政放权
成立行政许可与服务处,将全局分散的审批、服务职能统一划入,包括窗口服务、真正实现“并联式”集中审批,承接工程建设、建筑业企业及人员管理审批及服务事项39项。对外公布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共计172子项,废止(含申请废止)24子项,转移各协会和区级行政部门15子项,合并2子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仅剩18子项。完善网上审批系统,持续推进全局174项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其中实现104个事项网上申报,55个事项结果公示,37个结果信息对外共享。行政许可事项100%达到三级办理深度,网上办结率近90%,服务事项逾90%实现网上办理。实行“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新模式,配售周期从原来的74天压缩至42天。
(十)绩效和信访
承担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共有32项,包括由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出的市政府重点工作10项、民生实事11项、重大民生工程1项、部省市改革任务10项等,其中作为牵头责任单位的20项,全部按期超额完成。全年共发出电话督办、短信督办约34099件·次,共受理信访件7909件,其中:接待群众来访874批2272人次,同比上升22%;办理各类网上信访件6138件,同比上升83%;办理群众来信897件,同比下降38%。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0件、政协委员提案23件,全部取得“满意”反馈。
(十一)依法行政
组织召开8次局疑难案件审查委员会,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00宗,罚没入库金额11,268,442.56元。其中,在深大西丽校区桩基工程质量事故案中,对主要责任人员魏某林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现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领域执法的突破;查处9起施工破坏城市燃气中压输送管道事故,累计罚款38.7万元,涉及25家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涉嫌通过弄虚作假骗购保障性住房、改变保障性住房用途、违法出借保障房的10户家庭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罚款50万元,收回各类保障房37套;针对公租房违法违约行为,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53份、律师函189份,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102宗。组织应对行政复议44宗,由我局受理并审结复议案件3宗。行政诉讼72宗,其中胜诉35宗,待判决22宗,确认违法或撤销行政行为15宗。
(十二)队伍建设
推进局机关处室及事业单位职能优化,研究确定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强化综合执法改革,优化“两站”职能设计。细化市保障署工作职责,对售房、租赁、事务三个中心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牵头成立三个中心整合资产清算组,提前开展债权申报及固定资产登记造册等工作。今年共完成人事任免事项156人次,组织办理了9批51人次因公出国(境)培训交流活动,完成418份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整理工作,组织101名处级干部和局系统23名科级及以下组工干部填报2014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抓作风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2015年度“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等。
(十三)信息化建设
与腾讯公司签署基于“互联网+”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创建“智慧住建”公共服务应用模式。全面开通我局微信公众号和企业号,并以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城市服务”为入口,搭建深圳智能住建信息服务平台,已上线业务包括公积金查询、住房保障轮候公示信息查询以及结果查询。新增上线建设工程项目登记系统、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信息系统等5个系统。上线运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自适应门户网站,推进门户网站移动化、多终端化。完成33.15万卷档案搬迁进驻市档案中心,局机关历史存量档案完成规范化整理,各事业单位历史存量档案规范化整理基本完成,局机关增量档案已做到同步归档。
(十四)光明滑坡事故救援
“12·20”滑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工程抢险和燃气抢险队伍前往事故现场抢险救援。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各区局抽调122名干部分成10个工作组,24小时连续奋战,全力抢险。会同武警等单位和企业汇集成176家参战队伍5683人昼夜实施救援。统筹调配投入大型工程机械设备2628台套,召集100多名岩土、结构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参与指导救援工作。仅用20多天,运出土方量约280万方,会同消防部门救出1名幸存者。
二、2016年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住房和建设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关于“城市管理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着力加强住房保障和建筑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力度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保障性住房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插花地、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构建住房保障城际合作机制,多渠道筹集和建设保障性住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6万套(含棚户区改造)、竣工5万套,供应4万套。
(二)建立保障性住房封闭运作、内部流转机制,实现住房保障可持续发展。制订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办法,出台保障性住房轮候与租售办法、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办法。大力推进全市统一的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力度,完善准入、使用、退出机制,严厉打击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完善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工作量化考核制度。
(三)继续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建立人才安居绿色通道,制订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安居定向配租配售管理办法。切实保障高端人才的住房需求,进一步加大对高校、大型医院等新引进的实用型人才、总部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管和骨干员工的住房保障力度。2016年,全市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中的70%以上面向人才供应。
(四)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以“互联网+公积金”计划为主线,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力争2016年实现住房公积金新增归集额390亿元,新增开户单位数13000户,新增个人开户数80万人;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2016年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量150亿元。
(五)推进建筑工业化行动,推动装配式建筑取得突破性进展。发布关于加快促进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建筑工业化和绿色建筑的深度融合,通过建筑工业化提升绿色建造水平,新增绿色建筑面积800万平方米,全年新出让保障性住房用地项目和新开工市级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园规划筹建工作,促进建设科技创新成果孵化。
(六)建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工作,强化源头-运输-受纳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运营行业准入门槛和资质条件,加强全过程监管,保障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质量和运营安全。加快推进《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订工作,逐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七)建立招标人分类管理体系,开展评定标准化工作,规范招标人定标行为,继续开展标后评估制度。创新建筑行业监管手段,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交易平台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打造大型开放性多功能平台,构建“互联网+招标”新形态。针对建筑产业化的发展趋势,跟进相应的计价标准和价格信息管理工作。
(八)深入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差异化监管,通过强化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监管,突出对建筑高边坡、堆土、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地下暗挖和燃气场站、管线安全等重大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狠抓勘察、设计质量,切实加强检测质量监控。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关乎民生的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以及商品住宅建筑的质量监督管理,推进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标准化。
(九)加快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大力推进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普及工作。2016年,新增管道气用户 12万户,改造老旧燃气管道 200公里,新建市政中压燃气管道110公里。做好东角头、清水河油气库搬迁工作,加快建设樟坑径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保障基地及周边区域安全。
(十)尽快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善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体制机制,创新投资模式,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的有序建设。
(十一)开展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摸底调研,摸清我市既有房屋安全情况,完善既有房屋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切实推进物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绿色物业管理、智慧社区建设试点。进一步推动维修金业主大会自管试点,继续完善和推广物业管理微信服务应用。
(十二)深化互联网+应用,完善局企业号功能,完成通讯录、通知公告、会议管理等功能与内网系统对接;全面推进微信在住房建设各项业务中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综合办公水平,建立远程办公环境,实现远程办公和移动终端办理公文;完善会议管理等综合办公功能,完成督查督办、请休假、固定资产管理、投诉咨询等功能开发,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
(十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完成第二批事项取消、委托、转移、调整工作。最大幅度减少权责事项,对各类事项的前置要件、审批要素、裁量标准、审批流程、流转环节进行规范和简化。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持续业务办理模式创新,逐步推行“全科”办理模式,做到窗口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十四)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改革试点,构建符合国际惯例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建筑市场监管新模式。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府工程实行开工备案制度。大力推动工程造价审核监管模式改革。创新协议监管方式,减少事前审批,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引入工程担保的方式明确和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开展行政处罚“查处合一”试点,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项违法行为。
(十五)统筹做好课题管理,建立全局课题管理信息化系统,积极推进重大调研,发布住房和建设领域重大调研课题。组织编制“十三五”专项规划,制定年度改革计划,认真落实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抓好法治政府绩效考核,正常开展日常法务工作。
(十六)出台并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作规则》,尽快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等内部工作制度,依托权责清单事项,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行政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建立完善《岗位说明书》和《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和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七)根据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处室职能配置,强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住房保障署的组建。进一步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完善干部队伍结构,规范干部管理,选好用好干部。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