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作总结 |
主要工作 | 完成情况 | 备注 |
一、改革创新——承接部委和省改革任务5项,主动探路试点改革任务8项 |
(一)持续推进制度创新,保障房轮候分配步入新常态。 | 在我市安居型商品和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基础上,启动“两库合一”,实现保障房申请一张申请表、一个轮候库。率先全国实行公共租赁住房置换机制,疏堵结合解决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转租转借问题;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为全国闯出新路。 | “两库合一”是继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轮候分配制度后的再次创新,公租房置换系全国首创。深圳是国家六个共有产权试点城市之一。住房保障继续领跑全国,住建部主要领导予以高度肯定。 |
(二)多措并举放管结合,促进建筑业回归市场。 | 取消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全面放开深圳建筑市场,制定《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与动态核查办法(试行)》,放管结合规范市场;持续推进“定性评审、评定分离、过程公开”招投标改革,厘清建设市场责任边界,转变政府管理模式。 | 应住建部要求,我局在2014年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作专题发言,介绍深圳经验、模式。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创新示范城市,被住建部确定为施工安全标准化试点城市。 |
(三)引入“交警式”执法,试行属地化管理和建设工程执法监察。 | 推行属地化管理和层级监督,将建设工程监管权进一步下放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整合建设工程质监站、安监站的监管职能,实行质量安全“两监合一”执法模式,提供质监、安监一站式服务。在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由现行的以过程监督为主向以执法监察为主转变,由实物监督向行为执法转变。 | 授权各区(新区)负责重点区域内社会投资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人民网等媒体对深圳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两监合一”、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做法进行了报道。 |
(四)推行“三化一诚信”,全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 率先推行行政审批诚信申报制度,实行“信任在先,核查在后”的办事模式,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时限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0%,减少重复提交资料99份,达到平均事项资料精简率达40%;行政审批事项100%实现网上办理并达到三级办理深度;社会事务服务事项93%实现网上办理;多项指标超额完成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任务目标;建立“网上虚拟柜台”,打通内部“微循环”,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化、标准化、电子化。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全面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打印,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将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下放至区级主管部门,将一级、二级建筑师、结构工程师以及二级建造师等注册业务转移至行业协会。 | 第三、四季度审批和服务效能全市排名第一。获市委办公厅颁发的“全市政务提升先进单位”;市政务办“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连续四个季度被政务办评为“先进窗口”。保障性住房租售“一站式”服务被住建部选为全国住建系统教育实践活动两个典型做法之一,获得省委督导组、中组部组织二局的充分肯定。 |
二、住房保障——超额完成建设任务,供应套数创历史新高 |
(五)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和分配工作,保障规模再创新高。 | 超额完成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开工、竣工、供应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4%,110%,111%。 | 计划新开工保障房2.5万套,实际开工3.1万套,超0.6万套;计划竣工2.5万套,实际竣工2.74万套,超0.24万套;计划供应2.8万套,实际供应3.1万套,超0.3万套。 |
(六)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全过程引入市场机制。 | 建设阶段采用施工总承包、BT、BOT等方式,社会投资比例达60%以上;分配阶段采用政府分配、政策指导企业分配等模式;后续管理采用政府直管、单位自管、专业化管理的“三位一体”模式。 | 各级领导对我市住房保障市场化机制给予高度肯定并作重要批示。 |
(七)大幅扩面人才安居,“洼地效应”日益显现。 | 全面推进实用型人才、新毕业大学生、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等群体的住房保障,以“来者有其住” 、人才安居大幅扩面等政策措施助力我市“人才强市”、产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等战略。 | 发放人才安居住房补贴约4.7亿元,惠及约8.7万人。新增安排人才住房2.5万套,可惠及约8.75万人(按每户家庭3.5人计算)。“租售补”相结合,累计可惠及约17.45万人才家庭;人才安居工程实施3年来,新入户人才数量逐年稳步增长。 |
(八)发挥后发优势,持续改革公积金制度。 | 继续实施业内首创的公积金“人人可提取”、“无贷款贴息”等政策,2014年全国首创自助终端提取公积金业务。提升公积金归集速度,扩大公积金归集规模。公积金归集银行增至7家,办理网点增加至300多个。 | 公积金当年归集资金338亿元,累计归集总额1099亿元,新增个人开户124万人,累计缴存职工人数达到802万人;归集速度居全国前列,归集规模跃居全国第三。 |
三、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质量水平与经济效应大幅提升 |
(九)严抓严管,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 出台《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五年提升计划之两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打击建筑施工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鼓励和引导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行“一级巡查,两级督查”制度,推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2014年,全市出动34268人次,监督检查工地12528项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20份,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273份,不良行为记录435次,省厅动态管理系统执法文书1512条。对企业和个人发出红色警示98条,黄色警示1002条。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 全年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7项,其中国家优质工程奖3项、鲁班奖3项、詹天佑奖1项。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被住建部授予“住宅建设创新单位”,龙悦居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被住建部授予“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称号,是获奖项目中唯一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
(十)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 积极培育和发展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以及绿色建筑、智能建筑等新兴产业,扶持建筑设计、装饰装修等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在前海合作区先行先试,探索建筑工业化、项目管理、BIM技术、智慧城市、绿色施工等多项试点。 | 深圳企业100强中建筑建材类企业达17%;全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中,深圳占56家。 |
(十一)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快速发展。 | 全市建筑业2014年度预计完成产值2360亿元,年均增幅19.9%;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完成投资约107亿元,可拉动相关产业投资约306亿元。 | 近年来建筑业增加值占本地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3%以上,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
四、绿色发展——持续推进,绿色建筑之都初具规模 |
(十二)法规强制,资金扶持,绿色建筑领先全国。 | 狠抓《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落实,发布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要点》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技术文件,建立健全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年度专项监督检查和督查制度,深入推进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生态园区和城区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法规强制和政策引导,促进绿色产业快速发展培育;发挥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形成了年产值约1200亿元的绿色建筑产业群。指导前海深港合作区编制实施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示范区”。 | 新增绿色建筑面积988.69万平方米、绿色建筑标识项目94个,累计已有208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总建筑面积超过2100万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量及规模继续稳居全国各大城市榜首。我市“绿色低碳城”项目荣获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和美国保尔森基金会共同颁发的2014年“可持续发展规划项目奖”,许勤市长赴京作为全国唯一代表领奖并作专题发言。 |
(十三)政策引导,模式创新,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 鼓励建筑企业采用绿色低碳技术、材料、工艺,加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214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建筑面积累计超过9100万平方米。已建成5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设计年处理能力增至520万吨。以鹿丹村和红岭南苑为试点,率先引进项目现场处理建筑废弃物模式,实现建筑废弃物利用率75%以上。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继续推进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继续试点探索开展建筑碳放权交易。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组织180多个项目按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改造。基本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任务。 | 新建建筑综合节能总量累计超过417万吨标准煤,相当于节省用电103亿度,减排二氧化碳1008万吨,建筑综合节能减排对全社会的节能贡献率达30%。2014年散装水泥年使用量达1005万吨,使用率达72%,继续保持国内前列;有24家站点被评为省级信用评价企业,其中8家获评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在省住建厅组织的2014年全省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三禁”检查中,我市“三禁”工作深受检查组肯定,获得第一名。 |
(十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 |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深圳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制定《保障性住房标准化设计图集》、《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制作与安装操作规程》,大力推广建筑工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积极推动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鼓励和支持万科等业内领先企业试点建筑工业化,提高深圳建筑标准,根除工程建筑质量“通病”和“顽疾”。 | 万科公园里三期采用标准化、工业化生产后,单位面积节能20%、节水63%、节材87%、减少垃圾91%、减少扬尘79%,节约工期达30%,减少用工20%,减少质量通病92%。住建部、省住建厅对我市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
五、民生服务——执政为民,惠民服务力度持续增强 |
(十五)创新绿色物业管理模式,试点“智慧社区”项目。 | 计划在100个物业项目开展绿色物业管理试点,实际完成110个,超额10个;计划在50个物业项目启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实际完成52个,超额2个。狠抓物业纠纷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共受理信访1633件,受理市政府12345专线信访1038件,受理微信渠道信访320件。 |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公布的2014年全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排行榜中,我市企业占21家,前20强我市占9家。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与香港房屋经理学会合作,为前海引进香港物业管理先进理念和专业人才奠定基础。 |
(十六)扩大燃气管道覆盖,提高燃气服务水平。 | 全市计划新建市政中压燃气管道110公里,实际完成170公里,超60公里,完成率155%。全市燃气管道长度超过4500公里,燃气管网覆盖率68.5%,完成率101%。完成133个老旧住宅区约3.8万户居民用户燃气管道改造。 | 全市新增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超过12万户,总户数超过140万户。 |
六、专项工作——打破常规,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 |
(十七)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重点工作。 | 2014年,我局承担的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共有85项,其中作为牵头责任单位的54项,如纳入十二项重大民生工程的安居工程,修订完善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启动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等,全部按期超额完成。包括由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出的市政府重点工作3项、民生实事8项、民生工程3项、部省市改革任务13项等。 | 打好政府绩效考核“翻身仗”,全市政府绩效考核排名持续提升,从2012年全市倒数第二,2013年跃居前十名,2014年高居全市前茅。 |
(十八)较好完成历时14年的鹿丹村项目征收拆迁工作。 |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将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作为民生中心工作,克服项目历时长、权属复杂、遗留问题多等困难,坚持“以法晓人、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采取“五个同步”工作策略,同步推进签约、房屋移交、补偿款支付、项目招标、规划报建五项重点工作,82天内完成鹿丹村片区31栋房屋的整体拆除任务。 | 拆迁过程平稳、有序、可控,未出现一单上访事件,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许勤市长批示:“抓得实,做得好!”。鹿丹村项目成为政府依法征收拆迁的典范。 |
(十九)多部门联动,大力治理泥头车乱象。 | 针对泥头车超高超载、带泥上路等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泥头车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局领导班子利用节假日多次带队开展夜查泥头车大行动。通过大力整治,我市泥头车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 组织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检查泥头车3690次,出动执法人员10091人次,下发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202份,红色黄色警示224份,有效遏制了泥头车违法违规行为。 |
七、依法行政——立字为先,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
(二十)法制先行,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 完成修订《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制定《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深圳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试行)》等。 | 住房和建设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全国领先。 |
(二十一)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工作;完成行政职权清理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通过动态核查、违法行为查处、严重违法企业清出等措施强化行业管理。发布全市1163家建筑施工企业诚信排名,实施差别化监督。设立建设施工企业红黄牌制度、在媒体公开设立工程质量曝光台等。 | 我局被省住建厅确定为第一批创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 |
(二十二)社会参与,加大保障房骗租、骗购、欠租等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 通过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动态巡查等方式,加大对住房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收回保障性住房557套,启动收房程序104户,依法清理追缴1047户欠租人租金,收回租金231万元。 | 举行保障房违规处罚听证会89场,处罚家庭290户,罚款521.67万元;媒体曝光违规行为相关人200余人次。 |
八、队伍建设——改善作风,队伍执行力战斗力显著提高 |
(二十三)推进群众路线教育整改,改善队伍工作作风。 | 出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加强作风建设十项规定》,将群众路线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深入推进,坚持每周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进展情况。对干部队伍严抓严管,1名处级干部因公车私用被免职处理。 | 全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廉政意识明显加强,全年未出现任何职务犯罪;队伍结构更为优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到我局突击抽查“回头看”落实情况,对我局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情况及相关创新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
(二十四)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强化队伍廉政建设。 | 全年共排查一级廉政风险点8项,二级风险点22项,三级风险点34项;坚持每周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一条廉政短信,共计18000余条次。 |
(二十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大力推行使用“干活”的干部。 | 在选用干部上,大力推行使用“干活”的干部,打破常规,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全局系统提拔科级、处级干部57人;建立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干部交流19人次,多方位培养锻炼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