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市住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质量提升年”的部署,着力强党建、抓改革、惠民生、提质量、保安全、强市政、促稳定,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率先全国推进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出台全国首个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破解高房价对实体经济和人才的挤压影响。改革得到了社会各界和新华社、央视等权威媒体的广泛赞誉,入选《南方日报》社评选的“2018深圳十大改革”,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联合评选的“2018年深圳十件大事”,以及《南方都市报》“南都街坊口碑榜”的唯一特别奖项“政民互动大奖”,获市委政法委“全市首批共建共治共享示范项目”。央视讲述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8集专题纪录片《深圳故事》,其中有2集报道了我市住房新政出台的事迹。在中组部委托住建部举办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上,我局介绍了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全年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8.9万套、供应4.6万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城市建设品质持续提升。2018年建筑业总产值达3471亿元,增加值达724亿元,增长13.9%,占GDP比重达3%。5个项目获国家鲁班奖,6个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奖,3个项目获詹天佑奖。作为我市城市建设的“巅峰之作”和创建强国城市范例的重要载体,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开发建设全面启动。我市规模最大的公共住房项目——光明长圳项目建设全面加快,率先探索国际商务规则,着力打造“三大示范、八大标杆”。
——建设科技与绿色含量不断提升。新增绿色建筑超过2000万平方米,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324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密度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前列。我局在全市生态文明考核中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市直部门B类优秀单位。时隔20年的全国岩土工程师论坛在深圳成功举办,包括26位院士在内的顶尖专家齐聚深圳并形成“三大共识”。“高交会”期间,承办“建设科技创新与绿色建筑专题展”,并主办“建设科技专题馆”,全方位展示我市工程建设最新科技成果。保障性住房标准化研究项目荣获住建部“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亮剑行动”,全面落实“铁十条”,坚持“零容忍、三个一律”的严格执法标准,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共发出责令停工2355份,责令整改14999份,行政处罚854起,罚款金额5128万元,处罚宗数、罚款额均居全省首位。每季度公示“红黑榜”工地,得到市领导批示表扬。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2.7%和25.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成功防御我市35年来最强台风“山竹”,及时转移安置15万余人,加固处置塔吊1353台,全市工地实现“零伤亡”。我局在全市党政领导班子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述职评价中位列11个市直I类部门的第三名。
——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在深圳市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结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我局被评为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住房保障署继续保留“深圳市文明单位”称号。在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为先进组织单位中唯一市直部门代表,作了主题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住建事业新局面”的交流发言。交易中心党支部、市工程监理行业党委荣获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我局房改处获评市直单位中唯一的深圳市巾帼文明标兵岗(全市共10个),房改处党支部荣获市直机关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我市公积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微笑服务照片,作为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唯一代表,在中宣部、中央改革办等联合举办的“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上展出。
(一)抓改革,坚持用好“关键一招”
一是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率先破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指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部署,2018年8月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出台《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启动“二次房改”。改革将住房的民生属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普通商品房40%、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占20%的供应结构,着力构建面向2035年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同时,加快制定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三类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构建“1+3+N”的住房新政体系。
二是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牵头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认真实施“深圳90”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工作。实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为我市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招投标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深入推进新一轮招投标制度改革,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大力推行大标段招标、捆绑招标,扩大预选招标范围,提倡招标人建立优质企业名录。启动特区招投标条例修订工作,巩固招投标制度改革成果。研究建立智慧评标系统,对投标人的企业实力、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响应招标情况等做出综合评价,最大限度减少人为评判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干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选取143个项目开展标后评估工作,并公开发布评估报告。全国首个在招投标阶段应用BIM技术的设计类电子招投标项目——前海乐居桂湾人才住房项目全过程设计国际招标项目顺利完成开标、评标工作,标志着我市电子招投标正式进入五维时代,实现从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到可视化、智能化的变革。“深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荣获2017-2018年度广东省第五届“粤治-治理现代化”大数据与公共服务优秀案例。全年共完成各类招投标项目6596个,总成交额21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和3%。
四是建筑市场综合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推广EPC工程总承包等项目管理模式,开展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试点。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试点。在天健集团等骨干企业开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试点,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把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作为行业管理、市场管理、现场管理的主线,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二)惠民生,一件一件办好民生实事
一是加大住房建设筹集力度。充分发挥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各区各部门安居工程建设筹集工作的跟踪督办。明确“六类十五种”建设筹集渠道,包括地铁车辆段上盖配建、城中村综合整治、推进已批未建用地、社会存量用地等,积极探索土地紧约束下建设筹集住房新路。实施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计划开工及筹集任务分解三年工作方案,做到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探索TOD模式,研究在轨道交通沿线建设大型安居社区。
二是做好住房供应分配管理工作。全年供应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4.6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0925套,人才住房8112套,安居型商品房4991套,拆迁安置房12216套,其他类型住房102套。全市2015年以前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达94.25%。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218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认真做好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发放住房补贴约4780万元。完成审核并入册公租房轮候家庭9.4万户、安居房轮候家庭4.7万户。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实现水电气“一站式”办理。改革创新公共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并试运行。加大对违规转租公租房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核查租户信息1.7万户,发出涉嫌违规违约告知书447份,收回出租住房835套。创新保障房后续管理,开展公租房小区刷脸验证试点。做好各类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备案工作,受理审核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业务1233笔,收缴增值收益约4.25亿元。
三是创新棚改实施模式。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各区政府主导+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棚改模式。全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7890套、基本建成1242套,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棚改任务。承办珠三角地区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现场会,在全省推广学习棚改深圳模式。
四是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按照“互联网+租赁服务+公共服务”的定位,持续完善平台房源筹集、自助交易、服务汇集等十大功能,整合居住证在线办理等公共服务,为市民提供线上房屋租赁一站式服务。接入平台的房源达16万多套,纳管租赁交易合同超过15万份,实现了对房源及交易行为的实时动态监管。
五是公积金服务优化提升。全年新增开户单位4.8万户、新增开户个人149万人,归集资金637亿元,累计归集资金3112亿元,提供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254亿元,为3.8万户家庭助圆安居梦。在全国首次推出住房公积金账户线上直接关联银行卡服务、在线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材料和流程,16项服务事项被纳入全市首批“不见面审批”清单。公积金中心荣获我市政务新媒体“最佳大数据公共服务奖”,被评为“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微信公众号荣获我市“年度十佳政务自媒体”,“支付城市服务——深圳公积金服务”荣获“年度技术创新奖二等奖”,获批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级),公积金服务智慧应用荣获“2018深圳改革智慧奖”。
六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速。推进全流程网办事项达84%,实现秒批事项3个,所有事项法定时限压缩50%,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多渠道、全方位、全时段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高效服务,获评市直单位政务服务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提质量,城市规划建设品质稳步提升
一是开展质量提升系列行动。实施工程建设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发布9部标准规范,启动32部地方标准及6部团体标准制订,打造工程建设领域的“深圳标准”。启动重点领域标准国际化对标试点,对标英标欧标,启动绿色建材技术标准编制。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工程设计联盟”,举办首届设计联盟论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设计沟通交流平台。以优价促优质,完善计价标准体系,基本满足各类工程从建设到维修保养的全过程计价需要。《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获得2018年度深圳优秀城市内刊奖。探索勘察设计前期文件论证制度,对部分大型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论证。
二是高标准推进深超总规划建设。创新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建设体制机制,实现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三统筹”。在全市重点区域建设中率先探索总设计师负责制,通过招标确定由孟建民院士团队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最高水准开展片区城市设计优化与综合交通规划提升等国际咨询。经过多轮严格评审,确定招商银行大厦、万科总部项目、天音通讯总部项目等6家入驻总部企业的建筑设计方案。优化滨海大道(总部基地段)交通综合改造工程方案。
三是“绿色先锋”城市建设领跑全国。将绿色建筑指标纳入全市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全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75万平方米。继续推进绿色物业星级评价工作,全市已有43个物业项目获得绿色物业管理星级评价标识。建筑装饰等优势产业继续领跑全国,工程设计行业产值位居全国前列,装配式建筑、绿色环保、建筑智能化等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迅猛。
四是建设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全面推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设,发布实施2018-2020年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基本形成了适应深圳特点的装配式建筑政策和技术体系,将装配式建筑技术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拓展到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新增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3个,总数达到5个。持续推进“建筑业10项新技术”示范工程建设,36项通过省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验收,同比增长80%。一批建筑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高交会、绿博会、住博会等集中展示。大力推广BIM技术应用。完成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与省平台的对接,实现全市51家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实时上传。检测中心推出建材网上委托系统和桩基芯样二维码标识管控系统,大大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是全新构建“智慧住建”体系。我局信息化各项考核成绩继续保持全市前列,“金建工程”荣获“2018新型智慧城市创新实践之星”奖,“深圳智慧社区可视化监管大平台”荣获2019首届中国幸福社区智慧未来创新奖。围绕新型智慧城市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高起点、高标准完成住房建设系统信息化顶层设计,全新构建一个平台的“智慧住建”应用体系,开创了信息化建设新局面。
(四)保安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一是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出台《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十项规定》,落实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和一把手带班检查值守制度,严格实行“三层三级”安全生产联检制度,督促企业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夯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反复强调和重点部署。局班子成员“分区包干”开展专项督查督办。每月召开形势分析会,制定监管清单,签订工作责任书。
二是抓专项整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开展预防高坠、起重机械、深基坑等38项专项整治,实施“6个100%”地下管线保护。大力开展“7个100%”扬尘防治,我局被评为推进“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先进单位。建立危大工程台账,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出动检查人员9.7万余人次,排查治理隐患3.8万余项。完成监督抽检工程项目700余个,共抽检材料样品1703样次。开展燃气管道安全保护专项整治,检查施工现场980处,排除隐患145项。燃气行业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次高压及以上燃气管道继续保持“零事故”,中低压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破坏事故数量同比减少21%。在完成既有房屋安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督促各区作进一步精准复核。定期组织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市属受纳场安全提升整治工程,实行台账化管理。
三是抓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法规,制定《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高安全文明施工费率标准,得到市领导高度肯定,省住建厅专门发文表扬并向全省推广。牵头完成全市工地1000余公里施工围挡提升改造,施工围挡美观性、功能性、安全性全面提升,成为城市新景观和公益广告宣传阵地。细化完善安全管理规范,出台建筑施工等领域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引共9项。
四是抓科技强安。推进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在600余个市管项目全面应用质量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实现AI智能应用、大数据管理、电子化执法。地铁沿线监测预警系统已汇集59万余项监测数据,实现对地铁工程沿线及周边建(构)筑物实时监控、即时预警。启用深基坑安全预警自动化检测系统,开展高支模自动化实时监测研究。借助“一瓶一码”,对超过30万只燃气钢瓶实施全流程监管。
五是抓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应急体系,规范各类突发事件、恶劣天气条件应急处置措施。组建42家应急抢险队伍,建立18处物资储备点。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圆满完成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应急抢险盲演。台风“山竹”期间,妥善处置深圳湾口岸玻璃幕墙坠落险情,得到市政府高度肯定。实施从业人员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编制数字化教材,启动线上培训考核平台,实现全市建设领域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已培训31.5万余人。发布燃气安全提醒信息百万条,举办111期餐饮场所商业用户用气安全培训,参培单位6800余家。开展8期既有房屋安全专项培训和标准宣贯,共培训800余人。
六是抓小散工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会同市安委办出台《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建立小散工程安全纳管体制机制。出台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巡查、核查、执法等四个指引,充分发挥各区和街道的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累计受理小散工程备案8万余项,培训教育从业人员2.6万余人次,初步形成小散工程安全纳管新局面。
(五)强市政,坚持抓好“里子工程”
一是加强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印发实施加强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标准规范逐步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加快完善,推进建筑废弃物处置资源化、规模化,排放减量化、无害化,运输密闭化、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智能化。进一步拓展处置渠道,新增临时装船点4处,新增运力3100万方,总运力同比提升91%。推进余泥渣土受纳场规划建设,3处受纳场已落地开展前期工作。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现有企业42家,同比增长91%,综合利用量1060万吨,同比增长78%。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上线运行并实现全市建设工程全覆盖,日均产生电子联单15000余条,建筑废弃物处置全链条管理进一步规范,基于该系统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获得国家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二是加快综合管廊建设。累计建成综合管廊共14.6公里、投入运营12.5公里。累计开工综合管廊73.8公里,其中2018年新开工沙河东、大小梅沙等综合管廊项目共22公里。紧抓轨道交通四期工程有利时机,推进87公里共建管廊同步建设;结合新开发区建设、道路新改扩建、高压线下地等契机,推进约200公里项目建设。
三是大力推进燃气管网建设。大力推进管道天然气入户百万工程,新增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16.7万户,总户数达到204.4万户。新建市政中压燃气管道103.9公里,地下燃气管网总长度达到6220公里。
(六)促稳定,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
一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制定专项斗争工作三年细化方案,成立9个专项工作组,局领导班子带队赴一线督导。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工作,报送线索61条。牵头开展“黑煤气”“黑物业”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
二是创新物业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推进配套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制订。实施城中村物业管理全覆盖三年工作方案,继续开展城中村物业管理试点。进一步深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机制改革,探索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机制。在26个物业小区开展业主大会代码转换试点。强力推进日常物业维修金归集工作,归集比例从38%提高到96.9%。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总额达181亿元,其中增值收益累计25亿元,收益率居全国前列。将维修金使用由市、区双重审批改为区级一次审批,办理时限由14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三是重拳出击净化建筑市场。扎实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259人次,检查建筑业企业632家,在建工程474项,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93份,撤回26家企业的资质。对违法转包、违法分包、资质申报造假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35宗,将其违法行为在网站公示,并抄送征信机构。
四是切实做好保障劳务工工资支付工作。出台建筑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的实时监管作用,全面规范劳务工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组织开展“清欠保支”排查整治行动,健全劳资纠纷预防调处机制,严厉查处拖欠劳务工工资行为。全年共受理欠薪投诉68宗,涉及工人工资1360万元,同比减少83%。
(七)强党建,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
一是抓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各项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第一议题学习29次,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党组会、班子务虚会,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抓党建。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支部结对共建、查履职不足等活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认真做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公积金中心谭建明同志荣获市直机关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人事处余振明同志荣获市直机关工委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是强队伍。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团结开拓、务实专业、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完成全系统28名处级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局机关7名科级干部的考察晋升。通过公开招录、全国选调、内部岗位交流各级干部23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职员2批次19人。完成局团委换届改选、局工会第二届委员会选举工作。认真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对口帮扶百色、河池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挂牌开班。研究中心高效完成住房政策研究等重点课题11个,为服务住建领域政策制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四是树形象。出台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灵活多样开展新闻宣传工作,主动发出住建好声音,成为推进我局工作的一股强大生产力。全年中央、省、市媒体正面报道我局工作共383篇;市委采用我局信息共37篇,其中4篇上报中办、国办和省委办、省府办,全年信息得分为786分,超额完成年度200分的任务。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各类宣传文章297篇。
五是抓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一般行政开支和“三公经费”支出。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迎检工作。全局共作出535起行政处罚,并做好41宗行政复议和252宗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保持行政诉讼零败诉。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
2018年1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深圳市委、市政府要始终牢记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认真总结改革开放40年成功经验。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回首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40年来的成就,我们深感骄傲与自豪。深圳建筑业作为特区最早的拓荒牛,是经济特区建设的主力军。40年披荆斩棘、砥砺奋进,40年春华秋实、硕果累累,绘就了一幅燃烧激情、干事创业的壮丽画卷。
40年来,我们创造了世界城市化的奇迹,蛇口工业区的“开山炮”,拉开了特区建设的序幕。国贸大厦“三天一层楼”,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地王大厦、京基100、平安金融中心,不断刷新“深圳高度”。深圳从一个边陲小镇,迅速发展成为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
40年来,我们引领改革开放之先河,率先实行工程搞招标,施工搞监理,设计搞评选,开放建筑市场,放开建材价格,率先推进住房改革、引入物业改革,为全国住建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示范。
40年来,我们全面助力民生事业和社会发展,全市既有房屋建筑达60万栋,总建筑面积超过10亿平方米,基本解决了住房短缺的问题。学校、医院、道路等居住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建筑品质持续提升,全市累计获得鲁班奖82项,国家优质工程奖56项,詹天佑奖22项,绿色建筑创新奖13项,获奖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
40年来,我们持续推进建设科技创新,形成创新科技成果6000多项,发布工程建设标准规范100多部,深圳首创或在国内领先的创新技术近50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40项,超高层建筑项目及建设能力居世界前列,智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业新技术应用水平全国领先。更令我们骄傲的是,深圳本土产生的3个院士,全部来自于我们的建设行业。
40年来,我们锤炼了一支高素质的建设队伍,改革开放初期,深圳建筑企业不到60家,现在已经超过3000多家,外地驻深建筑业企业超过5400家,从业人员突破了100万,在全国建筑装饰百强中,深圳建筑装饰企业占67家,建筑业实现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凤凰涅槃。
40年来,我们铸造了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住建精神,在重大挑战、重大困难面前,我们敢于担当、乐于奉献,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在一次次的应急抢险和抗震救灾中,我们的队伍始终冲锋在前、走在前列,以义不容辞的担当,承担起历史的使命,谱写出可歌可泣的辉煌诗篇。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仍需奋进。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时候,是一个愈进愈难、愈进愈险,而又不进则退、非进不可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在批示中要求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要“继续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改革开放再出发,不断推动深圳工作开创新局面、再创新优势、铸就新辉煌,在新时代走在前列,新征程勇当尖兵”。
(一)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住房和建设领域要全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尽早谋划、研究和布局,做好人才、队伍、资源等各方面的储备,加强对世界一流城市内在规律、共性特征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技术标准,推广应用国际通用商务模式,加快“走出去”的步伐,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二)牢牢把握改革开放这一制胜法宝。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来解决新问题、新矛盾。要打破条条框框和利益束缚,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等事项,率先破题、先行探索,为全国提供深圳经验和范本。
(三)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时代要求。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要求,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标准,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围绕“高质量”这一主题,加快推进住建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鼓励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面向2035年的顶层设计。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擦亮“深圳建造”品牌,打造一批标杆企业。对标国际一流,逐步建立体现深圳水平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建筑工业化、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的水平。繁荣设计创作,弘扬工匠精神,促进优质优价。
(四)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住房问题放在事关城市长远发展、事关城市竞争力提升、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战略问题来抓,正确处理住房居住属性和商品属性之间的关系,让住房更多地回归居住属性,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
(五)牢牢把握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队伍的强大支撑。要以走在前列、勇当尖兵的标准来要求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局领导班子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形成“头雁效应”。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大格局、大境界、大情怀,市委市政府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干,绝不讨价还价,不推诿敷衍,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的重托。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深圳建市40周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质量提升年”的部署,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住房和建设领域各项改革,提升城市建设质量水平,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和城市管理治理,为深圳经济特区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一是牢牢扭住大湾区建设这个“纲”,深度对接港澳所需、深圳所能、湾区所向,携手建设富有活力、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提高工程标准国际化水平,率先在工程建设的安全、健康、品质、环保方面,对标国际发达国家和地区标准,特别是对标英国标准,为我市建筑企业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奠定基础。三是根据大湾区区域内各城市的情况,统筹安排产业发展和居住功能,推动建立都市圈城际住房合作机制,拓宽住房建设筹集渠道。四是认真做好在深工作的粤港澳大湾区各类人才的安居工作,在享受公租房、人才住房等政策和缴存公积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五是开放港澳专业人员在深执业,允许已取得内地一次注册建筑师认定资格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港澳建筑师,享受与内地注册建筑师同等待遇。
(二)着力推动改革再突破
一是全面推动住房新政落地实施,出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三个规章,加快制定出台改革的配套实施细则,构建“1+3+N”住房改革制度体系。二是妥善做好轮候库疏解工作,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分解下放、安居型商品房按批次集中配售工作。三是按照中央改革部署,稳步推进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施工招投标条例》。五是深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机制改革,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住宅物业小区管理体系。
(三)着力开展大规模建房行动
一是加快住房制度改革配套政策落地,加快光明长圳公共住房项目等一批大型安居社区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开工。二是早部署、早安排、早动手,尽快制定并下发2019年度安居工程实施计划,确保全年开工筹集8万套、供应3.4万套。棚户区改造开工4448套,基本建成1140套。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督查考核,更好地调动各区和人才安居集团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充分发挥人才安居集团在人才住房建设筹集中的主力军作用。四是加快六类十五种建设筹集途径的落地实施,重点打通“工改保”、地铁上盖、“城中村”规模化租赁等的政策瓶颈。五是推动进一步加大住房新增用地供应,确保新增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六是挖掘存量用地潜力,盘活公安、水务、供电等单位自有用地和村集体股份公司的存量用地用于建设公共住房。
(四)着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建设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2019年“城市质量提升年”的要求,以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等重点片区、光明长圳等重点项目为突破口,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各项改革措施,牢牢把握“设计是工程的灵魂”这个关键,持续繁荣设计创作,打造更多精品工程、示范项目。二是做强做优做大“深圳建造”品牌,培育20家左右标杆企业,打造“建筑界的华为腾讯”,并通过骨干企业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三是大力推进“智慧住建”建设,深化BIM应用平台及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应用系统设计,统筹开展“智慧住建”立项,分步实施,推动住建系统智慧化水平快速提升。加快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运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等已立项项目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四是在政府工程中全面实行符合国际商务规则的工程承发包方式。完善工程建设造价和定额管理体系,发挥好招投标在工程质量提升中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实现精品工程、合理价格、合理工期的有机统一。五是强化建设科技引领,推动建设科技研发和成果应用,充分发挥建设科技委员会作用,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法规标准符合性、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等进行论证,提出合理化建议。六是持续提升建设工业化、绿色化水平,开展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推动实现设计标准化、建造工业化、内装系统化、管理信息化。新增装配式建筑300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100万平方米。
(五)着力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修订,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市场、现场、考场“三场联动”机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招投标市场管理、资质管理、行业管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建设。三是全面落实“铁十条”措施,继续深入开展“亮剑行动”,定期公布建筑工地“红黑榜”,推进建筑工地、燃气、房屋安全等专项整治,加强小散工程安全纳管,从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四是推广应用质量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周边环境监测系统,实现由“人防”到“技防”的转变。五是大力推广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继续推进工地围挡美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
(六)着力完善城市功能
一是结合“城中村”综合治理行动,加快推进管道天然气进村入户,争取到2020年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到70%。二是继续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全覆盖相关工作。三是从规划、设计环节入手减少余泥渣土排放,推进建筑废弃物受纳场、综合利用设施、水上转运设施建设,力争新增处置能力3000万方左右,综合利用能力达到1000万吨/年,有效缓解建筑废弃物排放“危机”给城市建设带来的制约。四是统筹衔接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地下停车场等地下设施的规划建设,利用好地下空间宝贵资源,推进已开工的73.8公里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新开工15公里管廊项目。五是加快完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引入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平台建设与运营,推进中介房源、城中村等房源纳管和相关公共服务的纳入,实现租赁环节全打通,让市民阳光租房、智慧租房。
(七)着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一是制定《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继续实施城中村物业管理全覆盖三年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二是推进物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业主评价、微信投票、信用管理等方式,实现对物业服务的有效监管。三是加大对首期维修金的追缴力度,探索建立房屋维修商业保险制度。四是在继续深入推进监理、装饰、物业等行业廉洁自律建设试点工作的同时,在住建领域其它各协会全面推进廉洁从业工作。五是抓好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制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实名制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实名制管理系统与社会保障、公安机关、银行、征信等系统数据对接共享。六是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以推进扫黑除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业治理。
(八)着力承接好机构改革新划转的职责
严格按照市委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安排,积极稳妥做好新划转职责的承接工作,推动房地产市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等工作,在原先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一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二是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三是研究出台专门政策严控住房租金过快上涨,稳定住房租赁价格。四是按照中央、省有关部署要求,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严格把好消防验收关,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各类房屋建筑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让人民群众住得放心、安心。
(九)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现抓党建与抓业务“两手抓”。二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时提出的“四个方面要求”“两个定位”和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有计划地到各区、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及国内外先进城市开展系列课题调研,加强研究中心等智库建设,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举措,真正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改革发展成效上。三是全面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内控机制,重点防范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资质审批、工程招投标等六个方面重点廉政风险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制度防线。五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强化纪律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理顺关系,做好工作交接,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六是按照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理顺整合工作职能,落实“放管服”改革的目标与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