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建设局朱文芳副巡视员主持召开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专题会议,研究《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配套规范性文件公开征集意见的采纳情况。
会议听取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等7个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公开征集意见的情况,重点对其中拟不予采纳的意见、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以及文件中的重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文芳同志提出,配套文件是条例的细化和补充,是为了条例实施后各项政策能够落地实操,在修制定配套文件时一定要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出发点,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对未来工作开展才有实际意义;对于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套文件,要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以便顺利推进文件的出台。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经市人大常委会已于2019年8月29日修订通过,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条例实施时政策配套衔接,市住房建设局牵头修订、制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23个条例配套文件,其中19个文件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计划于新条例实施之时同步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