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轮综合督导检查的通知》(深安〔2022〕16号)要求,全市成立11个综合督导检查组,分别对11个辖区(含深汕合作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
薛峰副局长为综合督导六组组长,率市应急管理局及市住房建设局质安处、燃气处、建筑站,并邀请建筑施工、燃气、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等专业专家一行共9人,于2022年6月27日至6月29日,前往大鹏新区进行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新区政府汇报,访谈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8个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延伸督导检查葵涌、大鹏、南澳街道,抽查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小散工程、渔业船舶、危险边坡等企业或场所,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并督导整改。
督导组通过大量的访谈和明察暗访,分析新区在安全生产各领域好的经验做法,研判存在的不足,并和新区各部门、重点企业共同商讨改进措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新区各方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