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统筹推进、各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要求,全年持续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重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规定程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相关规定,依法及时高效为市民群众办理信息公开诉求,规范申请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流程。2023年我局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48宗。
(三)规范政务公开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制度。做到因事制宜,根据需公开事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方案、重大措施等事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多渠道发布公开事项。
(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严格落实重要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工作制度,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对新出台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同步解读。2023年,共发布12项规范性文件,由文件制定部门分管局领导带头解读,同时形象化、通俗化地配备文字、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让群众不仅“懂政策”,还能“用政策”,做好政策文件和解读文件的相互关联,实现“双向链接”,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48宗。2023年局门户网站共开展民意征集61期、公开征求意见情况62期、开展在线访谈4期。 在门户网站设置“政民互动”栏目,公开群众留言及回复结果2843件,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参与权、监督权。
(六)优化建议提案结果公开。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2件,其中承办件10件、主办件34件、分办件13件、汇办件45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45件,其中承办件1件、主办件14件、分办件5件、汇办件25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完成办理。
(七)做好政策宣传报道。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卫视等主流媒体推出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老旧小区改造、公积金贷款额度和租房提取额度提高等报道;持续强化微信公众号、微博管理运营,不断增强自媒体平台影响力,在政策宣传、互动交流、服务群众方面成效显著。全年微信公众号一共推送169篇文章,微博推送91条,总阅读量达415万多次,微信公众号总关注人数超过579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开展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严格遵循“主动、及时、严谨、准确、全面”的工作标准进行,但随着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改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阳光高效”为目标,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加强监督、注重实效,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强化政务网站的日常巡检力度与频次,保证板块常更新、优更新。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让需要知晓政务信息的人民群众,可以从更多的渠道更方便的查询政府信息。
三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精准解读相关文件。进一步实现解读形式多样化,除了文字解读,还有视频解读、图表解读、动漫解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