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深圳市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2007年5月,我局成立了以李荣强局长为组长、梁小群副局长、胡建文副局长、孙晓明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区建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晓明副局长兼任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协调、落实、监督、推进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门户网站栏目责任分工等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三是落实信息发布责任。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在对历年信息进行梳理的同时,严格按照“部门分别申请,统一端口发布”的原则,落实信息发布的把关力度,狠抓信息填报、审核与网上公开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依法保障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动态、公告公示、政策法规、业务公开、诚信档案、专区栏目、政务公开等栏目发布政府信息,全面提升了信息保障和服务水平。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874条,其中工程招投标类信息4920条,企业信息类2363条,专业人员类32768条,工程类信息2581条,政府公开类信息142条(包括《建设简报》15期,以及政务动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告公报、招投标信息、政策规定、通知通报等127件),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4条,诚信档案类信息119条,其他业务工作类信息694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200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有效申请8件,涉及抗震救灾、招投标业务,政府发文条例、规划设计等方面,无效信息3件,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以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信息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出台《深圳市建设局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按照部门分别申请,统一部门审批,统一端口发布,发布后再审核的原则,有效界定信息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确保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2.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和服务资源。从方便公众的角度出发,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版面布局的合理性,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制度,加强政府公开信息栏目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力度。研究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绩效考核和公务员之窗栏目考核的重要内容。
深圳市建设局
二○○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