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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着力建机制、强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政务公开领域、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统筹推进、各处室(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于年初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要求,全年持续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重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规定程序。

  (二)严格规范强化审查。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制度。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市民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严把公开内容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三)强化政策解读工作。落实重要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工作制度,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对新出台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同步解读。2021年,共发布15项规范性文件,由文件制定部门分管局领导带头解读,同时配备文字、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好办事,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98宗,公开52宗,及时回复率达100%。在门户网站设置“政民互动”栏目,开展民意征集49期,开展在线访谈8期,公开群众留言及回复结果221件,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参与权、监督权。我局137项实施事项已实现100%一网通办,秒批事项共39项,秒报秒批一体化事项共10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目录共6项主题服务,许可事项均可“0”次跑动,时限压缩率87.6%,即办率达73%。通过i深圳、深i企、粤省事、粤商通、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等渠道进行移动办理,推动政务服务指尖化、移动化,让市民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五)优化建议提案结果公开。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8件,占全市总件数的11.7%,其中承办件8件、主办件24件、分办件8件、汇办件48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47件,占全市总件数的10.1%,其中承办件3件、主办件12件、分办件2件、汇办件30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至今,会议期间所提建议提案均已答复完毕,其中已评价的建议提案均获得代表委员“满意”

  (六)扩大政策宣传渠道。中央级媒体(央视新闻、人民日报、新华网、光明网等)予以重点关注和报道,取得了积极正面的宣传效果。其中,各大媒体关于我市建设项目推进、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及重大政策落地见效的相关宣传报道达2700余篇,关于我市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报道累计超过2.5万条。持续强化微信公众号、微博管理运营,不断增强自媒体平台影响力,在政策宣传、互动交流、服务群众方面成效显著。全年发布微信推文142条,微博283条。微信公众号总关注人数超过70万,总阅读量达490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5

15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13

140595

注:今年我局新增业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8

-1

63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1

+3

254

行政强制

61

-43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4

19504.3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2

19

0

0

3

4

1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

6

0

0

0

2

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5

1

0

0

0

0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1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9

9

0

0

3

2

10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8

1

0

0

0

0

9

(七)总计

172

19

0

0

3

4

1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1

0

0

1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成效持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有限,非专职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专注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可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加强监督,注重实效,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充实公开内容,坚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真实性、全面性、高效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多途径配备政务信息公开与舆情处置工作人员,多举措稳定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多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保障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发布;积极做好重要政策、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参与度,争取群众对住房和建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宣传途径,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拓宽信息申请公开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予以答复和回应,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及各部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加大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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