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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5年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职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深圳市2025年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公告》,现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职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城市更新局职位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请于面试结束次日在深圳先锋网查询。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上午7:30-7:45。

  报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南门。

  三、体检须知

  体检前,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录机关随时联系。

  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由招录机关带领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招录机关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结束后,经体检机构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机构。体检结果由招录单位通知考生。

  四、关于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天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五、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附件:体检须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6月1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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