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等相关绿色低碳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大力推进我市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深圳市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及《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完成了2023年第二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试点项目评审工作。经审查与公示,现将该批通过公示的16个项目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联系人:袁玉华,联系电话:83789895
附件:深圳市2023年第二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试点项目公告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