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我市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综合利用企业、临时消纳点、回填工地有效开展风险辨识,根据《深圳市2023—2024年事故灾害类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引》相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临时消纳点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引》《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回填工地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引》,并修订形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引(2023)》《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引(2023)》。
2022年3月30日印发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引》及2023年1月31日印发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引》同步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