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已完成葵安雅居和鹏隽雅苑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5240户认租家庭的认租资格核查。现将认租资格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合格认租家庭名单
经核查,本批次住房合格认租家庭共5067户(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认租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应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区住房主管部门申请信息变更(节假日除外)。
认租家庭如对取消认租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所有认租家庭的有关信息,均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查询。
市民如发现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五、重要提示
(一)认租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租,应于2024年4月3日10:00至4月10日18:00在线提交撤销本批次认租申请。具体操作路径: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撤销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三)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或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次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名单及选房名单。
(四)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合格认租家庭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重新提交轮候申请。
(五)公示结束后,选房通告和选房名单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为准。
(六)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电话:0755-88631666,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葵安雅居和鹏隽雅苑公共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名单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