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建筑站、市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请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建筑站、市市政站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科学合理划分风险分级,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填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控表》并进行审核校正,每季度进行汇总;存在重大风险的,应每月汇总掌握风险管控情况;于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监管的工程项目施工重大风险情况(含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重大风险管控表)书面报送我局。
二、请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建筑站、市市政站督促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进行隐患分类,开展隐患排查和建档监控,落实隐患治理;参建各方主体应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工程监督机构,由工程监督机构汇总掌握后向主管部门报告。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