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的规定,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对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人李彩惠家庭作出了申请不合格的审核意见。经申请人申诉、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复核,李彩惠家庭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和方式
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15天。
二、信息校正
公示期间,申请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西厅(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咨询电话:88631666)提交信息变更(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四、重要提示
经本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轮候配售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该申请人家庭的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
附件: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核查李彩惠家庭相关信息表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