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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召开《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经过前期总结经验及调研座谈,我局对《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14:30—17:00

  二、听证会地址

  设计大厦316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3楼316室)。

  三、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管理办法》修订稿中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听证。听证的主要议题如下:

  (一)请对《管理办法》中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价方法的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请对《管理办法》中装配式建筑项目验收制度的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请对《管理办法》中部品部件相关要求的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请对《管理办法》中装配式建筑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要点的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关于《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公开进行,由1名听证主持人负责主持,2名听证陈述人负责陈述,9名听证参加人负责对听证议题发表听证意见,1名听证记录员负责记录。

  五、听证参加人的条件和报名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报名方式。如有意参加听证会,请在2025年6月7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表(见附件3)发至邮箱qinke@zjj.sz.gov.cn,邮件标题注明“《管理办法》听证会报名”。

  (二)听证参加人筛选条件。一是听证参加人报名时提交的意见或建议与听证会主题的契合度;二是听证参加人需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和建议,并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六、听证参加人名单确定

  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将在听证会举行10日前确定,并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确定为正式听证代表的,在参会时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和《听证会报名表》进行核对。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不超过7人。

  (二)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事项无关的言论或者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不得对本次听证过程录音录像。

  (三)如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有变化将及时告知。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

             2.《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修订说明

             3.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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