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12月6日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2023-1939),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名称: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项目医疗工艺与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Ⅲ标。建设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吉华路与坂电路交汇处东南侧。现建设单位申请撤回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因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同意撤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