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4月23日,我局公布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因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实际发生变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查询利用规定》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经调整,我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1项。现将我局2023年度调整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