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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大力推动招标投标改革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全国性重点工作,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深圳等特大城市的战略使命。为不断提升招投标质量和效率,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而努力。

  一、进一步深化 “评定分离”招投标制度改革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15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率先全面实行“评定分离”制度。2019年下半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住房建设局聚焦当前招标投标领域“痛点”“难点”“堵点”,对标国际通行商务规则,借鉴和吸收近年招标投标活动中成功做法和创新机制,在广泛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建规〔2020〕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作为73号文的补充和完善。经市政府同意,《若干措施》于2020年1月22日正式印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鼓励创新创优、对标国际:

  1.鼓励创新招标模式。允许招标人在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坚持“三公”原则、确保结果择优和合理价格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实际创新招标投标模式。

  2.创新设计优选制度。实行方案设计落标补偿制度,给予入围但未中标优秀单位适当补偿,吸引高水平的设计大师参与我市重大项目方案设计,提升建筑品质,打造城市精品。

  3.实行履约评价制度。招标人对中标人开展履约评价,纳入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实现信息共享,作为择优的重要依据,引导树立契约精神,严格约束违约行为。

  4.创新和规范EPC模式招标。鼓励采用EPC等国际通行模式,并对承接资格作适当突破;为解决EPC项目普遍存在的方案不确定、投资不可控等问题,新增EPC项目分阶段公开招标的举措;同时,对计价模式、分包规则等操作层面进行规范。

  5.引导和规范全过程咨询。对国际通行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引导和规范,鼓励全过程咨询服务借鉴国际惯例,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和通行商务规则。

  6.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配套上线信用管理系统,实现与纪检监察、交通、水务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

  二、加强技术创新,积极探索先进技术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

  作为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全国首个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城市,深圳市以“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监管”为原则,采用云计算、大数据、BIM等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提高招标透明度和效率、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建立了分类清晰、功能互补、互联互通的“五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即电子交易全覆盖、交易过程全公开、交易环节全留痕、信息共享全方位、智能监管全过程),并于2016年率先通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ISCCC)三星级检测认证,招投标电子化程度居国内领先水平。

  1.BIM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深圳率先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环节引入BIM技术,基于三维模型与成本、进度相结合,以全新的五维视角,集成大数据研究成果,并与深圳市空间地理信息平台(GIS)对接,打造基于BIM+大数据+GIS的专业招标投标模式,填补了BIM技术在招标投标阶段应用的空白,实现深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向智能化、协同化、可视化跨越式变革。通过BIM辅助评标系统,直观、清晰地呈现设计方案三维模型及基于模型的进度计划、场布、工艺、资金资源计划,充分展现投标人的设计理念、设计思路和设计亮点,大大提高了设计评审的科学性、全面性和效率。2019年1月,交易中心完成全国首个设计BIM招标项目——前海乐居桂湾人才住房全过程设计国际招标项目。12月,全国首部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BIM技术应用的标准《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BIM技术应用标准》正式发布,填补了国际国内在此领域的空白,为深圳市实施房屋建筑工程BIM招标投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数据应用系统。围绕行业重点关注问题,利用大数据技术和GIS技术,对积累的大量电子招标投标数据及其他关联数据进行充分挖掘及深度应用研究,建设完成了涵括基础支撑、科学应用、多元展示的综合性大数据平台,充分实现了为行业的管理和发展提供决策支持、为工程交易各方主体提供专业创新服务、为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提供精准数据支撑的建设目标。大数据系统实现多项研究应用创新和关键技术突破:一是推出主题应用分析,实现招标投标改革政策执行效果分析、招标企业倾向性分析、招标投标价格数据分析等多个主题的应用。二是首创智能标签体系,为监管部门及市场主体提供在不同业务场景下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智能检索功能。三是完成主体全景画像,为主管部门监督交易主体行为提供参考依据。四是实现专家全息分析,为主管部门优化评标专家库,实施专家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区块链+招投标”应用。2020年5月,完成全国首个“区块链+招标投标”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电子招标投标业务全流程数据的“加密存证、实时核验、共同监管”,满足了招投标主体和行业监管对交易信息真实可信、系统数据科学可溯的本质需求。“区块链+招投标”应用,为招标人工程数据纵向传递提供新思路,为行业监管信息横向共享开创新模式,为进一步提高交易质效、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4.电子保函。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文件要求,推动电子担保保函在建设工程交易领域的应用,2020年6月2日,深圳建设工程投标担保电子保函平台正式上线对外运行。电子保函可以7x24小时线上办理,只需一分钟就可完成申请,当天便能出函。投标企业通过CA数字证书自行在电子保函平台全程在线操作,还可实现一次业务授信,循环使用额度。相较于纸质保函,电子保函极大地为企业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且全程电子留痕,方便查验真伪,提升了企业投标的保密性和便捷性。

  三、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指示精神,抢抓“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力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2020年7月1日,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工作方案》),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清除市场壁垒,减少行政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倡议。

  1.组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交易集团”),以企业化平台统一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深圳交易集团是公益性、功能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加挂“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承接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平台业务、信息化交易系统、交易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以及配套的办公场地等,是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及相关交易服务的交易机构。通过组建企业化的交易平台,激发和释放市场活力,促进市场要素合理流动,吸引市场资源向深圳汇聚,促进跨平台、跨区域交易与合作,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倡议,力争用2-3年时间,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成为充满活力、开放包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一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全市(包括各区)统一整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推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在做好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化交易系统承接的基础上,分步将国有产权交易、文化产权交易、排放权交易、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三资交易、公物处置、大数据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整合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推进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整合共享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监管信息,整合专家资源、场所资源,提升资源使用效率。

  3.创新管理体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监督职能相互分离。转变管理理念,构建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依法监管与信用激励约束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新格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市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推动加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业组织、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促进公平竞争、阳光交易。

  四、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各类招投标活动

  一是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临时院区等),不进行招标,采用直接委托的形式选择承包单位。二是制定印发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科学有序复工的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条件的招标人,允许自行组织定标。同时充分发挥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优势,积极研究拓展线上评标、定标功能,深圳市第十三、十四高级中学等多个项目采用了线上评标或线下+线上评标方式。三是制定《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及疫情防控突发情况处置流程等,为疫情防控、应急抢险、城市运行、基本民生及重大活动等建设工程项目提供绿色通道。自2020年2月25日至4月10日为327个建设工程提供见证评标服务,有1588人次的在库专家参与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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