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老总酒庄品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BL260K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琳
单位住所地: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坪山大道4044号坪山投资大厦综合楼15A07
本中心已依法受理职工龚江妹等2人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深公积金责限〔2025〕03-11658、11659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深公积金责限〔2025〕03-11658、11659号)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