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维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9月多次通知你单位进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你单位在限期内未配合核查。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审查发现,你单位存在注册人员数量0人,不满足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专业至少3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专业至少3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合计至少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至少2人)资质标准的行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之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公司的注册人员数量整改至符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专业至少3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专业至少3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合计至少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至少2人)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因采取现场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深建市改〔2025〕25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深建市改〔2025〕255号)。
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到本机关领取上述文书正本,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未领取的,视为送达。你公司应在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登录建筑企业智能化动态监管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提交整改材料。逾期未整改或仍未达到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720C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83788090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