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91440300736297302X(原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297302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瑶
单位住所地: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竹坑社区工业区3、4栋;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68号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本中心已依法受理职工何赞刚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核查通知书》(深公积金核查〔2026〕03-3595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核查通知书》(深公积金核查〔2026〕03-3595号)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