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溢扬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7月24日向你公司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深建市撤告知〔2026〕141号),因采取现场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深建市撤告知〔2026〕141号),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到本机关领取上述文书正本,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未领取的,视为送达。你公司可在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720C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83788090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