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博诺玛标识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5692228J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剑锋
单位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珠江广场酒店区域(不含A4座产权式酒店塔楼部分)D座1805-1A
本中心已依法受理职工李亚轮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核查通知书》(深公积金核查〔2026〕03-18393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核查通知书》(深公积金核查〔2026〕03-18393号)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