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责任。承担燃气(天然气)行业和安全监管责任。承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住房和建设局系统共设1办11 处,下属单位8家,行政编制87人,事业编制339人,雇员编制4人。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2年总收入27,74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收入27,41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25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2年总支出27,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8万元;项目支出20,305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
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9,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6万元;项目支出3,985万元;
2.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6,32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321万元;
3. 其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万元;项目支出3,644万元;
4.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5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55万元;
5. 城乡社区住宅5,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万元;项目支出5,267万元;
6.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万元;项目支出71万元;
7. 住房改革支出1,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万元;项目支出662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市住房和建设局系统2012年总收支比上年增长35.0%,对比2011年预算批复数20,549万元增加了7,194万元,主要原因:1.部分离退休经费由社保局统一编制预算,相应减少经费;2.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相应增加经费;3.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201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四)项目支出具体安排情况
附注: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201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相应增加经费;
2.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经费;
3.城乡社区住宅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2012年新增职能以及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增加,相应增加经费。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编报)